为了支持和鼓励南华大学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生,决定在南华大学设立“雁鸣奖学金”。“雁鸣奖学金”由南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环981班全体校友倡导发起,各界校友踊跃捐助参与而设立。现将有关推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南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项设立及名额分配
“雁鸣”奖学金奖励成绩优秀的本科生共计7名,详见下表:
学历 |
等级 |
人数 |
奖励额度(元) |
本科生 |
一等奖 |
2 |
2000元/人 |
二等奖 |
2 |
1500元/人 |
三等奖 |
3 |
1000元/人 |
|
合计 |
7 |
10000元 |
注:奖励额度会随着基金变化而变化
三、评选条件
1、必须为南华大学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在职、委培、定向等;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懂得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母校;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者(要求平均成绩7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
6、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和学校评选奖学金时间同期。
四、评选原则、办法、时间
1、评选原则:“雁鸣”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雁鸣”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生提交申请;
(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各班级推荐初步名单;
(3)学院成立“雁鸣”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申请的同学情况及班级推荐情况评选出适合的人选;
(4)将推荐人员及相关申请材料报建环981全体同学审核确定,并确定最终人选;
(5)将评选出的名单公示7天。
五、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为《“雁鸣”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上交电子稿。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