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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雁鸣”奖学金设立方案

2017年11月27日 09:51  点击:[]


为了支持和鼓励南华大学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生,决定在南华大学设立“雁鸣奖学金”。“雁鸣奖学金”由南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环981班全体校友倡导发起,各界校友踊跃捐助参与而设立。现将有关推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南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项设立及名额分配

“雁鸣”奖学金奖励成绩优秀的本科生共计7名,详见下表:

学历

等级

人数

奖励额度(元)

本科生

一等奖

2

2000/

二等奖

2

1500/

三等奖

3

1000/

 

合计

7

10000

注:奖励额度会随着基金变化而变化

三、评选条件

1、必须为南华大学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在职、委培、定向等;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懂得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母校;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者(要求平均成绩7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

6、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和学校评选奖学金时间同期。

四、评选原则、办法、时间

1、评选原则:“雁鸣”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雁鸣”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生提交申请;

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各班级推荐初步名单;

3)学院成立“雁鸣”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申请的同学情况及班级推荐情况评选出适合的人选;

4)将推荐人员及相关申请材料报建环981全体同学审核确定,并确定最终人选;

5)将评选出的名单公示7天。

五、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为《“雁鸣”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上交电子稿。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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