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专业评估工作部署
南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是我校工科中办学历史较长、办学规模较大的学院,设有土木工程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工程造价三个专业方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五个专业,为了促进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创建省内先进、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土木工程学院于2011年9月进行了专业摸底,并在2013年正式启动了本科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工作,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对学院下设的本科专业进行了评估工作部署。
一、组织机构
(一)南华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升学
副组长:邱长军、陈振富
成 员:于涛、刘泽华、潘本衡、田英、刘文君、陈熹、龙双涟、张红艳
(二)南华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陈振富
副组长:龙双涟、谢东
成 员:罗晨晖、唐素芝、刘清、廖新元、陈文波、刘慧君
办公室主任:谢东(兼)
(三)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振富
副组长:谢东
成 员:唐素芝、王劲松、刘清
办公室主任:周振微
(四)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谢东
副组长:顾炜莉
成 员:彭小勇、李惠敏、熊军、李智、贺淑珍、罗清海、刘源泉、宁勇飞、张杰、胡艳、陈国杰、涂敏、柳建祥、李显利、朱辉、尹林茂、文竹青、何琨、贺博
协调员:周振微、杨金辉
二、工作部署
(一)总体规划
土木工程学院专业评估于2011年9月对各专业进行摸底后,经院务会讨论,学院决定专业评估先从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开始,然后按照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的次序逐年展开,具体规划如下:
本科专业 |
工作规划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
2013年申请,2014年评估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
2016年申请,2017年评估 |
土木工程专业 |
2017年申请,2018年评估 |
(二)专业评估工作流程
1、摸底阶段
2011年9月,学院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对我院专业评估进行动员,组织院督导团、教授委员会对我院本科专业进行摸底,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从教学条件、教育过程、教育质量等三个方面对我院本科专业进行自我评价,找出差距。并对下阶段的任务进行了布置。
2、评估准备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4年9月 |
启动我院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工作。 |
2014年10月-2015年10月 |
分工落实整改,撰写初步自评报告。 |
2015年11月-2016年5月 |
撰写评估申请报告。 |
3、评估申请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6年6月 |
向学校递交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申请。 |
2016年7月 |
学校批复,同意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提交申请。 |
2016年8月 |
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 |
2016年9月 |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同意受理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申请。 |
4、自评与整改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6年11月下旬 |
完成给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自评报告和附录编排。 |
2016年12月上旬 |
学院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和附录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评估材料进行整改。 |
2016年12月下旬 |
学校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和附录进行审查,并整改。 |
2017年1月中旬 |
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提交自评报告。 |
2017年3月上旬 |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教学档案、支撑材料进行全面初评,并整改。 |
2017年3月中旬 |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返回自评报告审查意见。 |
2017年4月上旬 |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评后,根据复评意见再次进行认真整改。 |
2017年4月中旬 |
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提交自评报告补充说明材料。 |
2017年5月 |
评估专家入校对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进行现场实地评估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