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城市建设学院对本科生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管理模式,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全院教学工作,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协助教学副院长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各系、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本系、教研室的相关课程和教学管理工作,开展教研教改、听课、教学讨论等活动。
学校和学院聘请一批工作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团。
教学管理文件
学校和学院制定了系列的教学管理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且执行严格。教学资料归档齐全,整理规范,完备率为100%。
保证教学计划实施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学校和学院采取了下列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1)加强师资管理。
实行试讲制度:对新进教师及新开课程,由学校相关督察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及教学副院长参加试讲考评;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为新教师提供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之后方能上岗授课。
实施传帮带制度:对新任教的青年教师,教研室为其配备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其教学工作的开展,学校目前施行专业责任教授和课程责任教授制度,为新教师的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由主讲教师对所授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全面把关。建立听课制度:院领导、系主任每学期均要求参与不少于8次听课,并鼓励教师相互听课,相互学习,提高教学水平。
规范调课制度:不准私自调课,特殊情况申请调课时,需要向系、学院与教务处三级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办通知有关调课事宜。
建立校、院教学督导团(小组)制度:教学督导团成员,对教师进行不定期、不预先通知的听课,特别关注青年教师的授课情况,并作听课记录,填写评议表,提出提高教学水平的意见与建议。
建全评教制度:每学期由学生网上填写教学情况评议表,对本学期教师上课情况进行调查,督导团及学生评议结果计入教师工作档案,作为考核评优与晋升的指标。对评教效果不好的教师,由院(系)主管院长(系主任)等组织调查原因,改正方法,提高效果。
部分教学管理文件一览表
序号 |
教学管理文件名称 |
1 |
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校政发[2005] 155号 |
2 |
南华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条例 校政发[2002] 16号 |
3 |
南华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校教发[2012]4 号 |
4 |
关于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 校政发[2003]196 号 |
5 |
南华大学“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工作规划 校政发[2012] 9号 |
6 |
南华大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管理规定(2008) |
7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风考纪建设的规定 南华教[2010]49号 |
8 |
南华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校政发[2005] 140号 |
9 |
南华大学课程教学事务管理规定 校教发[2005]23 号 |
10 |
南华大学双语教学有关规定 校政发[2005] 77号 |
11 |
南华大学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
12 |
南华大学“十二五”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规划 校政发[2012]11号 |
13 |
南华大学“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校政发[2012]15号 |
14 |
南华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校政发[2005]148 号 |
15 |
南华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2007) |
16 |
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校政发[2005]147 号 |
17 |
南华大学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 校政发[2004〕176 号 |
18 |
南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改革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校政发[2003] 101号 |
19 |
南华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校教发[2003]43 号 |
20 |
南华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校教发[2004]32 号 |
21 |
南华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试行办法 校教发[2005] 08号 |
22 |
南华大学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校教发[2005] 21 号 |
23 |
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
24 |
南华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
25 |
南华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
26 |
南华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
27 |
南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措施 校政发[2005] 141号 |
28 |
关于加强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的若干意见 校政发[2003] 133号 |
29 |
南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跨专业选课、辅修、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校政发[2006]144号 |
30 |
城市建设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 |
31 |
城市建设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
32 |
城市建设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 |
33 |
城市建设学院管理鼓励教师指导学术科研活动的实施办法 |
34 |
城市建设学院科研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
35 |
城市建设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
36 |
城市建设学院学生科研工作条例 |
37 |
城市建设学院实践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
38 |
城市建设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学术实习期间管理办法 |
严格奖惩制度:对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职务晋升,对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适当扣分奖金。组织、鼓励教师参加教学方法研讨会、讲课比赛、教学展览等教学活动。
实行教学检查制度:在开学前检查教师报到情况,开学后检查教师教学工作与学生到课情况,学期结束前检查考试情况,严肃考纪考风。
学院和系、教研(实验)室切实发挥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以身作则,做好全院教职工的表率;各专业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加强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青年教师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关心学生,规范教学活动中各项行为,为人师表。
(2)严格考试制度
学校和学院一直将严格执行考试考核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教师考前须向学生公布成绩评定方法,按规定程序、时间等送交考题,评卷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违者严肃处理。教研室组织同门课程任课教师共同出题与承担试卷评阅工作,严格按评分细则对试卷进行评分。
考试题目难易适中,避免两极现象,考试后及时评卷,并对试题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授课情况进行总结与反思。评卷后及时在网上提交学生成绩,并将成绩交教务办存档。将学生的试卷、课程设计图纸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材料及时交回院(系)或档案室,以备查阅。
(3)规范课堂教学
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待每一堂课,注重对学生的正面引导,爱护学生;任课教师提前5-10分钟进入教室,不得提前下课,课堂严禁抽烟,不准使用手机,不准中途外出等。
严格按教学日历进行授课,及时向学生介绍专业最新发展情况,耐心解答学生疑问。采用多种教学手段,丰富专业知识储备,加强师生互动,提高授课水平。
教学计划执行良好,各项制度与措施落到实处,教学活动有序进行,教学质量与效果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