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务处下达入围名单后,院学生工作室负责通知入围学生。
2、2015年9月14日,学院向学校提交推免生遴选工作方案,报教务处与研究生处备案。
3、入围学生于2015年9月15日18:00前交申请书、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装订后交杨金辉、贺淑珍老师。逾期不提交者按自愿放弃处理。
4、2015年9月16日8:00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于当日18:00前公布排名顺序和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在网上公示10天。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提出复议。复议咨询电话8282505,8282074。
5、2015年9月17日,学院将①~⑥纸质版材料及⑥电子版材料提交遴选办公室(教务处)进行正式审核。
①《南华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表2)》
②第1至6学期(四年制)成绩单
③英语过级成绩单
④计算机等级证书
⑤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复印件
⑥各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见附表3)
所有上交材料复印件均需学院盖章及审核人签名。
6、2015年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遴选办(教务处)将推免生审核合格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复试录取办(研究生处)复审。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复查合格后并报学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校园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被确定为符合规定要求的推免生,形成学校推免生资格名单数据库由研究生处招生办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8.省考试院审核合格后,通知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关联学籍,填写基本信息,选择研究生招生高校及学科专业志愿填报。
9.研究生处下载填报我校推免生相关信息及轨迹,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给推免生下发复试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
10.推免生复试合格后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同意后由学校研招办下载待录取名单。
11.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必须是已接受待录取中的推免生,报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达到公开的基本条件,然后录取名单对外公开。
1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南华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二O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