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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制度
2017-11-30  

 

1、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清除隐患。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2、新生进入实验室以及新上岗实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从事实验工作。

3、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4、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了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5、严格遵守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使用规程。剧毒药品必须存入保险柜并由两名专人保管。危险品仓库要牢固、安全并设专人负责,其他人不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进入。

6、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使用转动机械,不得带手套作业,女同志要带帽子。

9、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10、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11、实验室操作室与办公室、值班室要分开。任何人不准在实验室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资和从事与本室业务无关的工作。除值班人员外,其它一律不得在实验室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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